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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上研究生后辞职不算违约
    时间:2007-03-19 9:20:00     作者:     来源:湛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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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值应届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一些已经准备参加研究生考试和公务员招考的学生也加入到了求职大军中。在们临签约的时候,开始犯起了难,如果现在和用人单位签约,万一考研或考公务员成功了,可以不支付违约金而解约?昨天,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表示,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如果考研或考公务员成功,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学生:面临签约开始犯难

      
    南师大法律专业的小刘已经报考了本校本专业的研究生,还准备参加江苏省的公务员招考。但为了多一份保险,这几个月她一直奔波于大大小小的才市寻找工作。

      就在上个星期,小刘经过笔试和面试,一路闯关被一家广告公司相中。该公司要她一周内带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去签约。能签约本来是件开心的事,可是小刘却烦恼重重。她告诉记者:“我担心签约后,如果考上研究生或公务员,毁约的时候要交违约金,所以正在考虑签还是不签。”

      规定:考上研究生或公务员可以解约

      
    记者带着小刘的问题采访了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小刘可以与该单位签约,但要和单位讲明自己有考研和考公务员的打算。

      该负责人解释说:为推进毕业生就业,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规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不视为违约,用人单位不得收取违约金。所以,如果考上研究生、公务员、参军都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单位:这让我们损失很大

      
    经常听到一些用人单位人事部主管发这样的牢骚:“辛辛苦苦招来的毕业生,有的还花大力气给他们进行了一番培训,结果一旦考上研究生或公务员,就拍拍屁股走人。我们不但不能收取违约金,连培训的费用都付之东流了,不得不重新再到人才市场招人。不仅浪费了人力财力,还耽误了单位的正常运转。但是对于这些应届生又没有任何制约办法。”

      对于此种现象,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负责人指出,毕业生在签约时不得故意隐瞒自己升学或考公务员的意向,以免对用人单位不公平,造成单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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