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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毕业生带薪见习
    时间:2012-08-10 16:00:00     作者:     来源:湛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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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毕业后一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加见习,并与见习单位共同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的生活补贴。这一规定被写进22日提交给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草案)》。

      草案规定,若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见习单位则需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见习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入工龄。对接收毕业生见习并支付见习补贴的企业,将给予税收优惠。

      4月,广东省政府出台措施,承诺未来3年将提供6万个见习岗位,并要求见习单位与所在地政府共同为参加见习的毕业生提供生活补贴。

      草案禁止见习单位安排见习毕业生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有安全隐患环境下的劳动;此外,见习毕业生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连续休息不少于2日。

      鉴于见习的目的还是在于累积工作经验、提高毕业生的个人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最终实现就业,草案规定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来源:人民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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