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文
  • 工作地区
  • 搜 索
  • 全文
  • 职位
  • 公司
  • 当前位置:湛江人才网 > 公共课程 > 正文
    劳动合同的效力由谁来确定
    时间:2013-10-11 10:47:00     作者:湛江招聘     来源:湛江人才网
    分享到: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此前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交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而对于双方无争议的无效合同或者无效的合同条款,是否必须由上述机关进行确认,《劳动合同法》并未作出明确的、强制性的规定。

     

     
  • 服务热线
  • 电话:0759-2296790
  • 传真:0759-2296751
  • 投诉:0759-3326003
  • 微信公众号
  •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39号湛江图书馆一楼  邮编:524000  邮箱:0759@0759job.com  中文网址:湛江人才网.com
    2005-2018 湛江人才网 版权所有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440803000028  信息产业部ICP备案:粤ICP备12028721号
    业务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广东粤正律师事务所 杨文华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