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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赤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9年1月15日     作者:     来源:湛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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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赤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湛江市赤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现公开招聘7名创文工作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创文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人数7名,详情见下表: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应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4日至 1月28日(5天)。

    2、报名邮箱:zjckcwbzp@163.com,咨询电话:0759-8208140。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考者自行下载《湛江市赤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需在贴照片处附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片)并如实填写,连同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区创文办招聘报名邮箱。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考。

    (二)资格初审及领取准考证

    根据招聘条件,由我办对报名人员网报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人员,我办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按百分比折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一) 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及综合文稿写作,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如需调整,经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布。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赤坎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岗位的人数1:3比例(不足1:3比例时则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我办可在报考同一类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审核材料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线分数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四)综合成绩公布

    考生的综合成绩将及时在赤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若同一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体检人选从综合成绩合格(60分)的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我办指定时间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项目及标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被确定为考察考核对象。由我办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考核。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赤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考核合格者,我办委托相关劳务公司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为三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可协商是否续聘。获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八、递补

    因应聘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类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九、工作时间和薪酬待遇

    (一)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法定工作日上班(特殊情况除外)。

    (二)薪酬待遇:4000元/月包干(含聘用单位及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等,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

    (三)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十、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应聘考生在招聘全过程中应随时保持联系,确保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名单、综合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员公示和考试相关通知等信息,均在赤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kan.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公告由湛江市赤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投诉电话:0759-8208041。

     

    附件:

    1、湛江市赤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湛江市赤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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