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职[1999]39号
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各县、县级市、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电子机械厅组织拟定的《广东省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广东省机电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自2000年1月1日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报告我厅职称处。
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